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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延养老保险试点方案基本成型 落地面临三大难点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实习记者 赵莹 记者 姜鑫 “开展税延养老保险试点时机已成熟,条件已具备,试点方案也已基本成型。”7月5日,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主任袁序成如是说。

当天下午,保监会举行《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新闻发布会,而此前一天,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意见》,部署推动商业养老保险发展多项举措。

《意见》出台后,保险板块即强势发力,7月5日新华保险最高涨至54.45元,涨幅为8.79%,创2015年底以来新高。中国太保、中国平安均涨逾4%、中国人寿涨逾3%。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中明确2017年年底前启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税延养老保险”)试点,并指出商业养老保险可有序参与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等领域投资。

袁序成在发布会上表示,目前已经有了初步的产品示范条款、税延保险制度框架、税延保险信息平台建设也基本就绪,能够确保税延养老保险试点政策出台后在较短的时间内落地实施,但在落地实施时将有三大难点:

一是在征税方式方面,我国个人所得税以单位代扣代缴为主,个人直接纳税操作相对复杂。与税优健康险相比,税延养老险更为复杂,税收递延是当期免税,领取时还要缴税,操作流程复杂、业务延续时间长。并且单位并没有配合员工个人投保的强制义务,因此客观上会影响个人购买意愿。如何理顺简化税收递延操作流程,使消费者投保更为便利,是操作层面的一个难点。

二是在社会认可程度和购买意愿方面,一是税延商业养老保险是一种新事物,养老保险资金是需要长期锁定的,社会公众对其认可和接受需要一个过程。二是税优力度对老百姓的吸引力,从税优健康险试点的情况看,“每月200元,一年2400元”优惠力度还显不足,特别是对基本保障较高、待遇较好的单位职工,吸引力不强。

三是在产品设计方面,要能够满足广大群众差异化、个性化的养老保障需求,切实增强产品吸引力。如何设计符合“收益保证、长期锁定、终身领取、互助共计”的税延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提升产品销售和经营的透明度和灵活性,使消费者买的方便,买的明白,买的放心,这些都是需要深入研究解决的问题。

关于税延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设计思路,袁序成表示:“在设计商业养老保险特别是税延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时,在总体思路上,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还是要坚持立足于保险保障的行业根基,充分发挥保险风险保障优势。

在具体思路上,一是坚持 ‘收益保证、长期锁定、终身领取、互助共济’的设计原则。收益保证,是指税延保险产品在存续期内向投保人提供保证收益或最低保证收益,确保养老金安全稳健增值,有效防范投资风险;长期锁定,是指在产品存续期内,投保人积累形成的养老资金锁定于养老用途,使用目的明确,除特殊情况(如投保人死亡、全残等)外不得随意变更用途;终身领取,是指税延保险可以提供从投保人退休起开始每月或每年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的服务,也可以选择保证领10年、15年、20年、25年、30年等期限,有效化解投保人在养老金领取期所面临的长寿风险。

二是产品透明。老百姓的投保缴费、产品收益、保险公司的收费等信息清晰透明,可随时查询,防止销售误导。

三是产品可选择。老百姓可在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中自主选择产品,也可在不同公司之间转移产品。

四是确保资金安全。这是产品设计的底线,要确保老百姓养老资金保值及取得合理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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