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重疾险勿盲目追随高保额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收入水平的提升,人民群众对保险的关注和需求越来越高。尤其在互联网渠道兴起之后,不断有高保额意外险和重大疾险保险出现,追求高保额成为部分民众的选择。但是,消费者究竟应当如何根据自身需求购买到适合自身的人身保险产品?有专家表示,保险产品保额并非越高越好,应该与自身的收入水平相关联。
北京保监局近日也提醒,为倡导健康的保险消费理念,消费者购买过程中应当做到“四看”来明明白白买保险。 通常而言,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额应当为自身年收入的5-10倍。
一看需求。人生不同阶段,对于保险的需求也不同。一般来说,年轻时候偏重家庭经济责任,如身故和伤残保障;中年时候偏重子女教育储备和养老储备,同时对于健康保障的需求也逐步增加;老年时候偏重养老、健康护理等。消费者可以根据自身的家庭情况和所处的人生阶段,选购合适的产品。
二看产品。不同的保险产品,其风险保障、储蓄或投资功能侧重不同。通常来说,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和定期寿险等保障成分相对较高;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和年金保险等,储蓄的成分相对较高。尽管部分寿险产品偏重投资功能,但本质上属于保险产品,经营主体是保险公司,不宜将其与银行存款、国债、基金等金融产品进行片面比较,更不要仅把它作为银行存款的替代品。消费者应当根据需求来购买相应的保险产品。
三看收入。保障型产品可以用相对较低的保费获得较高的保额,通常建议投保人将意外伤害险金额设定为自身年收入的10-20倍;重大疾病险保险金额设定为5-10倍。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保费缴纳方式分一次性缴费和分期缴费两种,消费者应当考虑选取缴费方式合适的保险产品,一般来说,保费支出在年收入的5%-15%之间为宜。
四看条款。购买人身保险产品时,消费者不能片面听信销售人员的介绍或承诺,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尤其是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和免责条款,清楚保险“保什么”和“不保什么”,依法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充分享受到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
北京商报记者 崔启斌 张弛
(本栏目由北京商报联合北京保监局设立)
责任编辑:谢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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