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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51% 公司治理失效险企在拖后腿

李致鸿 ,马佳昆 北京报道

几家欢喜,几家愁。

日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通报了关于2017年度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工作情况。从中观察,保险业整体偿付能力充足稳定,风险总体可控,但是风险形势复杂严峻。

银保监会相关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2018年,将着力推进《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等的修订工作。此外,将完成偿付能力数据真实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大查处力度,对造假公司采取严厉措施;整合监管资源,建立常态化的偿付能力数据真实性检查制度。

金融行业管理咨询合伙人周瑾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坦言,完成股权处置需要在短期内解决诸多复杂问题,这是按照监管要求处置违规股权的现实挑战。如果监管部门限定清退违规股权时限,为了满足监管要求,违规股东承担一些损失,这种情形会具有市场惩戒效应;但如果出现延期情形,则违规股权清退延期的标准和时限如何设定是关键问题,若弹性过大,则有可能损害到监管措施的强制力,以及这一举措对市场的惩戒影响。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还注意到,个别公司偿付能力报告一改再改,造成困扰。例如,珠江人寿偿付能力报告摘要(2017年4季度)发布后,时隔一段时间后又分别发布(更正版)、(经审计版)。由于这一操作,2017年四季度末,珠江人寿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从最初的133.32%变为10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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