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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强化监管 两公司遭纪律处分

证券时报网()08月01日讯

今日,全国股转公司对两家挂牌公司网智天元、瑞格股份实施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据了解,2015年期间,网智天元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重大对外投资未及时履行内部决策程序、信息披露违规等行为,其中提前使用募集资金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第一条第(四)项的规定;网智天元未遵守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对外投资内部决策程序的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4条、第4.1.2条的规定;网智天元发生重大对外投资事项后未及时披露,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5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全国股转公司认为,网智天元时任董事长王恺对网智天元提前使用募集资金、重大对外投资未履行内部决策程序、重大信息未及时披露等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网智天元时任财务负责人许文红对网智天元提前使用募集资金、重大对外投资未履行内部决策程序负有责任。网智天元时任董事会秘书张传文对网智天元重大对外投资信息披露违规的行为负有责任。因此,给予网智天元、王恺、许文红、张传文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

另一家公司瑞格股份在2017年期间存在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具体来看,瑞格股份2016年年报披露使用未经会计师事务所正式出具的审计报告的行为违反了《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 瑞格股份2016年年报中披露的审计机构信息与为其出具正式审计报告的审计机构信息不符,年报中披露的财务数据也与会计师最终审定的财务数据不符,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5条和《信息披露细则》第四条的规定。

全国股转公司认为,对于瑞格股份上述违规行为,瑞格股份董事长周翔、财务总监余峥、董事会秘书周楠负有责任。东兴证券在瑞格股份未提交会计师事务所正式出具的审计报告的情况下为其进行信息披露,对于该行为未及时向全国股转公司报告或发布风险警示公告,未能尽职履行持续督导义务,违反了《业务规则》第5.7条、《信息披露细则》第十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试行)》第十三条的规定。因此,给予瑞格股份、周翔、余峥、周楠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同时,全国股转公司决定对东兴证券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

全国股转公司表示,新三板高度重视对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的自律监管工作,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引导市场主体归位尽责的监管理念,督促挂牌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督促中介机构勤勉尽责。希望各市场主体从中吸取教训,挂牌公司应引以为戒,诚实守信,规范运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主办券商应勤勉尽责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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