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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报未经出具审计报告 瑞格股份及主办券商均被股转处罚

证券时报网()08月01日讯

证券时报新三板论坛(微信ID:zqsbxsb)讯,8月1日晚间,股转公司发布公告,瑞格股份(832352)及其主办券商东兴证券均受到处罚。

股转公司指出,瑞格股份于2017年4月27日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其在年报中所披露的审计报告只是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审计报告电子版,不是会计师事务所正式出具的审计报告,欠缺审计报告应当具备的要素,即欠缺注册会计师签字、会计师事务所盖章。

瑞格股份于5月23日召开董事会,6月8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将2016年年报审计机构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换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6月14日,瑞格股份披露了《2016年年度报告(更正后)》,将2016年年度报告中的审计机构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正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对2016年财务数据进行了调整。

瑞格股份2016年年报披露使用未经会计师事务所正式出具的审计报告的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十三条的规定。

瑞格股份2016年年报中披露的审计机构信息与为其出具正式审计报告的审计机构信息不符,年报中披露的财务数据也与会计师最终审定的财务数据不符,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1.5条和《信息披露细则》第四条的规定。

股转公司决定:对瑞格股份给予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对瑞格股份董事长周翔、财务总监余峥、董事会秘书周楠给予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对于上述惩戒,股转公司将记入诚信档案。

与此同时,股转公司指出,东兴证券在瑞格股份未提交会计师事务所正式出具的审计报告的情况下为其进行信息披露,对于该行为未及时向股转公司报告或发布风险警示公告。

股转公司决定:对东兴证券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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