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2月18日电(记者赵建华)中国财政部18日对外公布了《关于国有资本加大对公益性行业投入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鼓励中央企业对节能环保、科研以及中共中央、中国国务院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公益性行业加大投入。各地可根据发展实际,鼓励地方国有企业对城市管理基础设施等公益性行业加大投入。
《意见》表示,目前中国部分公共服务领域仍然存在供给不足问题。以多种形式加大国有资本对公益性行业的投入,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做出更大贡献,有利于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意见》要求,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对于市场调节机制失灵的公益性行业,公共财政应当加大投入。综合采取安排财政资金、划拨政府资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资本配置、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加大对公益性行业投入。
《意见》表示,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坚持市场化运作,鼓励和引导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社会资本,促进实现支持关键领域重点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等政策目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在财政、价格、土地、金融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通过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引导民间资本投入公益性行业。
《意见》同时强调,规范地方政府注资行为。地方政府向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各类主体注资后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其替政府融资,不得新增各类隐性债务,地方政府不得将公益性资产、储备土地等注入国有企业等各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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