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马婧妤 ○编辑 周宏
我国证券行业对外开放的各类举措正在加速落地。昨日晚间,证监会官方网站发布信息,以新闻发言人答问的方式,确认已收到野村控股关于设立外资控股合资证券公司的申请。近一周内,已有2家外资机构申请在我国控股合资券商。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就媒体关于“野村证券是否已向证监会提交设立合资证券公司的申请材料”的疑问回应表示,8日,野村控股株式会社等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设立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的申请材料,野村控股株式会社拟持股51%。
她同时称,证监会将依法、合规、高效地做好相关申请的审核工作。
公开资料显示,野村控股是一家总部位于亚洲、国际网络遍布全球30多个国家的金融服务机构,也是最早一批在我国拓展金融和投资业务的境外金融机构之一。野村控股主要为个人、机构、企业和政府客户提供零售、资产管理、机构业务(全球市场和投资银行)与商人银行的服务。野村证券是其全资子公司,同时野村控股在我国香港市场还设有野村国际(香港)子公司。按照证监会披露的信息,此次递交申请设立控股合资券商的是野村控股。
《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下称《外资办法》)4月28日发布实施后,证券行业对外开放大幅提速,新设合资券商也全面开闸。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曾表示,在《外资办法》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已有欧洲、亚洲等地的多家大型金融机构向证监会了解公司设立和股权变更的相关信息,并多次表示正在积极准备,拟提交申请材料。
野村控股成为《外资办法》实施后首个申请设立外资控股合资券商的境外金融机构。这家拟新设合资券商的境内股东是谁引发了各界关注。截至记者发稿时,野村控股给出的官方回应为:“我们已经提交申请在中国境内设立一家合资证券公司。目前,我们正在和有关方面磋商细节,不方便进行评论。”
此前,证监会官网“行政许可信息公开”栏目的审批进度情况显示,瑞银证券变更5%以上股权实际控制人的申请已于2日正式获得受理。据了解,此项申请所涉主要内容,为瑞士银行拟申请将所持有的瑞银证券有限公司股权比例由24.99%增至51%,从而实现对瑞银证券的绝对控股。
市场人士分析,合资券商过去一直受到较为严格的管理,业务范围大多限于投行类业务,外资股东无法占据控股地位,也在客观上制约了其经营管理能动性的发挥。《外资办法》不仅允许合资券商由外资股东控股,也同时放开了对其业务范围的限制,这将有利于引入境外机构先进经验,引入专业能力、促进良性竞争,提升我国证券行业的整体发展水平。
我国首家合资券商中金公司于1995年设立。根据记者梳理统计,目前我国的合资证券公司共有12家,包括中金公司、瑞银证券、高盛高华、德邦证券、中德证券、瑞信方正、摩根士丹利华鑫、东方花旗、华菁证券、申港证券、东亚前海、汇丰前海等。
此前,合资券商队伍中还曾有海际大和、财富里昂、第一创业摩根大通、华英证券等证券公司。2014年到2017年间,因种种因素影响,这些券商的外资股东转让了所持有的全部股份,这些券商转而成为内资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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