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小巴的朋友圈真是哀嚎一片:房租涨了,菜价涨了,我们的工资反而要跌了……
等等?工资怎么不涨还反跌呢?小巴赶紧上网一查,原来8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最新消息说,从2019年起,社保就统一归税务征收,今年12月10日前要完成社会保险费和第一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交接工作。
也就是说,如果你们单位过去按照最低缴纳社保标准给你上的社保,明年就要改为按照实际所得缴社保了。企业要多缴钱,你到手的工资自然也少了。
具体是怎么个少法,小巴找了葛玉御老师来给我们算算这笔账:
企业少缴社保的常见方式是不以全部工资为基数,只以其中一部分工资为基数。
假设老王月薪1万元,但单位给他缴纳社保的可能只有6000元,或者直接按社保缴费下限来算,比如上海2018年的下限是4279元。还有一种更过分的情况是,单位雇了10个员工,只给老王一个人缴社保,其他人都藏着掖着。
现在社保要归税务局征收了,力度一下子就上去了。
之前按照4279元为基数,个人需要缴纳养老8%、医疗2%和失业0.5%,合计10.5%,缴纳社保就是449元;
现在以10000元为基数,缴纳社保就是1050元,多缴了601元。
不过别急,税务部门说了,虽然实际到手工资变少了,但这不是坏事,因为公司给你缴纳的五险费用也提高了,最终的受益人还是我们自己。
但企业就惨了,现在已经生存艰难,这会不会成为压倒它们的最后一根稻草?
规范社保缴纳问题当然很好,不过政策的改变不免让人联想背后的原因,其中养老金是个大问题,自2012年以来,全国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可支付月数在不断减少,收入增速持续低于支出增速。
2016年中国养老金空账达到3.6万亿元。据清华大学人口和人力资源研究院的统计数据显示,预计在未来的5到10年当中,缺口大约是8到10万亿。
今年6月,国务院决定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7月1日起实施。也就是说,养老金的发放之后将实行中央调剂的制度。
葛玉御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研部硕士生导师“一带一路”会计研究中心秘书长公众号:沪步尚书
扣完社保后个人收入会下降
这可能成为压倒中小企的“最后一根稻草”
所谓“新政”,并不是说社保缴费制度改了,而是负责征收社保的单位由社保部门改为税务局了,换“娘家”了。
在理论上来说,制度没变,就不应该有变化,但事实上,由于之前社保部门征收的力度不强,企业普遍存在少缴社保的情况,常见方式是不以全部工资为基数,只以其中一部分工资为基数。
对个人来说,如果之前单位是按照规范据实缴纳的社保,那就没有影响;但大多数单位并未规范缴纳,税务局规范征收之后,社保负担会明显上升,扣完社保后的收入会下降,当然这意味着缴纳的个税可能也会减少。好处也有,在理论上将来能够领取的养老金会更多。
对企业来说,如果之前规范缴纳社保,那就没有影响。但现实是,大多数企业并未规范缴纳,税务局规范征收之后,社保负担会显著上升。
以月薪1万的上海老王为例,之前按照4279元为基数,企业需要负担的养老20%、医疗9.5%、失业0.5%、生育1%和工伤1%(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因行业而异0.2%~1.9%),合计32%,单位缴费1369.28元;
现在以10000元为基数,单位缴费3200元,单位多缴社保1831元。也就是说,企业原来要给老王发10000月薪的话,实际成本是11369元,而现在是13200元,多出了1831元,但老王收入还下降了。
企业可能会采取灵活合同、降薪等方式来控制成本,甚至更多地应用人工智能、机器人自动化的成果,用机器替代人力。
从逻辑上讲,过去社保征收力度不强是有问题的,逃税(费)总是不好的,通过划归税务局征管来提高刚性的方向是对的。但现实难题在于,我国社保法定费率的水平在整个世界上都属于非常高的,以上海为例,五险的综合负担42.5%,严格按此费率征收,在当前实体经济本身就面临困难的环境下,很有可能成为压倒中小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
社会上对于降低社保费率有很高的期待,但现实难题的另一面是,由于历史原因,过去很多企事业单位不缴社保,而这些人当前正在退休,在老龄化社会提前来临的背景下,社保支出的压力非常大,目前要大幅度降低费率很难。
这就是我国社保当下的两难境地,一方面费率过高,另一方面钱不够用。
个人建议税务局要做好企业调研,认真研究在社保征收强度显著提升的前提下,是否可以降低社保缴费率,或通过其他合理的过渡性安排逐步提高征收强度,给予中小企业缓冲的时间和生存发展的空间,要放水养鱼,不能竭泽而渔。
盘和林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
税保统一征收利大于弊
社会保障能力会不断提升
这个新政策实施后,对个人来说总体是有积极影响的,即社会保障能力会提升。不会再出现公司给员工漏缴、少缴等情况,其中类似于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等征收。
我国很多企业是少缴的,即按照最低保障缴纳,而不是按实际工资水平缴纳,有一部分还是漏缴的,尤其是中小企业。
据公开的报道称,自从2010年10月28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之后,国家一直在努力完善社保政策,在《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的基础上,陆续颁布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制度,例如《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等,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共同努力下,小微企业缴纳企业员工的社会保险费率达到了员工工资的29.8%。
在我们感叹成果显著的同时,也应当发现,我国小微企业参保率低,员工保障程度不够的问题依然存在,养老、失业、生育等五大险种参保情况参差不齐,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70%以上,而有部分险种参保率远低于50%。
企业自己消化,毕竟社保缴费是法定的要求,大部分还是由企业承担;
一部分转嫁到劳动者身上,当然不是说由劳动者直接承担部分企业缴费,而是表现为劳动者的工资不涨或不同程度降低;
一旦超出企业负荷,一部分企业会选择减少用工,直至退出市场。
当然这次社保改革不能说与养老金可支付月数不断减少没有关系,但我认为这个还不是主要原因,从规范和长远来看,社保统一归税务征收是趋势,少缴或者漏缴毕竟是不符合法律要求的,这也意味着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有效保障,现代经济文明或者说现代社会文明一个很重要的特征,就是社会保障能力不断增加。
换句话来说,我们不能总是对漏缴、少缴等不法行为熟视无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从企业的角度来说,也是有违社会公平的,会出现“老实人吃亏”现象,即老实缴费的企业成本上升。因此,统一征收利大于弊。
卢桦资深财经观察者某资产管理公司运营负责人
国税和地税的合并
是“机构改革优化”的举动
这次费改税 ,涉及的不只是征收主体变化的问题,还包括了国税地税的合并。
这盘棋,很大,很复杂。
历年以来,各个省市的社保基金各自为政,互不相通。大多的社保经费是由地方社保部门管理与使用,如医保部分需要补贴到医院,养老部分需要支付养老费用。另外,各地缴费基数、费率标准、待遇水平一直有较大差异。各省的钱怎么支配,都是自己说了算。
由于经济发展与人口结构不平衡,有些地区穷得发不出粮了,有些地区盈余到往后好几年。所以,中央一直想要进行全国统筹,也就是全国社保费用由中央进行调配分配。但即使使出浑身解数,但由于地方阻力太大,各地标准不一,多年一直无法推进。
这次的推进方式,剑走偏锋。
税收分配是财政制度范畴,国地税的合并,是组织构架范畴。国税地税机构改革方案里,确定的是将省级和省级以下的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的税收职责不变。
也就是说,从字面上定义,这是一个“机构改革优化”的举动。
出人意料的是,该方案里还提到:“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合并后的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机构改革自然不影响国税与地税两个模块原有业务的划分,但是新增业务呢?国税地税合并以后,征缴上来的社保费是交给国库,还是留给地方?
官方说法是,将“逐级”接收社会保险费,并往该领域纵深推进。也就是说,社保费由税务部门征管上来,至于收归哪个储备库,中央会出来一个各级分配的方案。
税务分配的事,是国家大事,地方该执行就执行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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