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将有11家上市公司开始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即市场惯称的“被ST”。据第一财经记者不完全统计,年内至今,至少已有46家上市公司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从原因上分析,除了连续两年亏损之外,因审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或否定意见而导致实施退市风险的公司,明显多于去年同期。
“保证财务报表真实性是当前日常监管和退市改革的重头戏。因此无论是对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的监管、还是对审计机构归位尽责的要求,都更高、更严、更细。这使得会计事务所审计年报时更严谨,因审计意见而被实施ST的公司也在增多。”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向第一财经表示。
不止如此。在从严监管年报披露和财务审查的背景下,惯用的财务调节手段越来越难显效。年内,十多只ST股已经发布了可能暂停上市的风险;而在暂停上市期间仍未能扭亏的*st昆机,*st吉恩,*st烯碳,则已发布了可能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沪深交易所将在本月做出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此外,还有千山药机、山东矿机等近十家公司未能按期完成年报披露;若在规定时间内仍不能完成披露,这些公司也都面临被暂停甚至终止上市的风险。
年报财技被打回原形
全面从严监管之下,2017年年报披露出现了新的变化。因审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而导致实施退市风险、因不能按时披露年报而可能被终止上市等情况,猛然增多。
ST保千里5月1日发布公告,由于公司2017年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2017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处理后,公司简称将变更为“*ST保千”。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若*ST保千2018年仍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将可能被暂停上市。
就在同天,还有创兴资源、览海投资、ST尤夫、宝鼎科技、天马股份、ST成城、富控互动也公告了公司股票将实施退市风险的公告。
据第一财经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已有至少46家上市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从原因上分析,有31家上市公司是因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而导致,占比近7成。与此同时,有9家上市公司是由于被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而被实施了ST。而在去年同期,因审计报告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上市公司只有4家。
“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监管信号。”董登新向第一财经记者强调称,在执行退市制度的过程中,最终认定很重要的一个依据就是上市公司的年报。因此,当前监管层对上市公司年报的披露监管更细,尤其是对于财务报表真实性的监管会更严;同时,对于审计机构的归位尽责的要求也更高,相关违法违规处罚的震慑力较强多,这使得会计事务所对于年报的审计非常审慎和严格。无法表达意见甚至否定意见增多,是监管高压的推动,将有利于挤出财务报告的水分。
无独有偶。以往通过财技而任性调节财务报表的现象,也得到极大的遏制。
根据沪深交易所的规定,在连续三年亏损后,上市公司将被暂停上市;若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净利润或净资产仍未负或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将被终止上市。在此前,在连续两年亏损或者暂停上市后,通过非经常损益调节财报是常见的避免被ST手段。但在今年,截至目前已有*ST海润、*ST众和、*ST万里、*ST智慧、*ST宏盛等十多只ST股因触发连续三年亏损,发布了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在暂停上市后的首个年报仍未能扭亏,*st昆机、*st吉恩、*st烯碳三家上市公司已经发布了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公告。三家公司均在4月28日披露了年报,按照沪深交易所的规定,将在年报披露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
除了连续亏损个股的退市警报之外,拖延不披露年报的公司也值得引起关注。目前,*ST华泽、康达尔、山东地矿、凯迪生态、千山药机、美都能源、抚顺特钢、中毅达、*ST上普均未能在4月30日年报披露期限内披露年报。沪深交易所对全部上述公司都已下发监管工作函,这类股票也将面临着暂停上市甚至终止上市的风险。
退市改革力度可期
实施退市风险的个股每年都有,但在监管层再次强调加大退市改革力度的背景下,今年的风险警示可能不再是个空设。
以上述延迟披露年报的上市公司为例,深交所交易所有关负责人5月2日表示,定期报告尤其是年度报告是上市公司强制性信息披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可能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高风险公司,深交所通过电话问询和发函关注等多种方式督促上市公司和会计师,并及时充分地向市场揭示风险。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于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的情形,*ST华泽、康达尔、山东地矿、凯迪生态的股票已在5月2日开市起停牌;若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年度报告的,相关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两个月内仍未披露的,相关股票将被实施暂停上市;被实施暂停上市后两个月内仍未披露的,相关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而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千山药机的股票将在5月2日停牌一天;6月30日前仍未披露年度报告的,公司股票将被实施暂停上市;被实施暂停上市后一个月内仍未披露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导致之前A股退市难的原因之一,是退市效率太低。监管层应该严格执行对退市各阶段的期限管理,杜绝无限期、恶意停牌来拖延退市时间的行为。对于具有明显操纵财务报表嫌疑的上市公司,比如连续亏损后出现微小盈利的,建议监管层加大监管力度,甚至启用现场检查,这非常必要。”董登新称。
董登新更预计,年内市场还可能出现首批因触发交易指标而被退市的个股。早在2012年退市制度首次改革中,就规定了因不满足交易标准要求而强制退市的相关指标,涉及上市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成交量、市值等,上述规定也一直沿用至今年修订的公开意见稿中。比如,当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不含停牌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时,证券交易所应当终止其上市交易。
“交易类退市标准启用的前提是,市场化程度高、市场成熟度高。前几年炒小、炒差、炒壳之风盛行,散户和机构都会押注垃圾股。但这两年,监管对于借壳的标准全面从严,严厉打击规避借壳的行为,机构和股民也变得理性和谨慎,大批壳股变为垃圾股。只要保持当前的监管趋势,市场就会出现因不满足交易指标而被强制退市的个股。”董登新还举例称,*ST海润目前股价低于1元/股,已经申请停牌;*ST锐电目前股价也逼近1元/股,年报再连续亏损后出现微利,也值得警惕。
此外,今年3月,沪深交易所发布了将重大违法公司实施强制退市的实施细则,并公开征求意见。一方面,退市指标大幅完善,将欺诈发行、重组上市和年报及日常披露中的重大违法情形,都纳入强制退市指标中;对于为规避连续亏损而在定期财报中弄虚作假的重大违法行为更被着意强调。另一方面,实施流程也从严从紧,因重大违法退市的暂停上市期间从12个月缩短至6个月,欺诈发行的公司不得再申请上市,其它重大违法公司也需要间隔5年才可申请。
上述细则在4月9日结束公开征求意见,新规推出尚需时日。董登新表示,规则制定和出台并不难,如何保障落地执行的效果更关键。从细则发布后各界的反应来看,关注焦点集中在如何进一步细化对重大违法行为的量刑和认定。其还指出,新规还应更广泛地考虑重大违法行为的标准,比如面对类似被曝光ST三维有毒污染物排放等行为时,证监会如何协同公检法及时予以定性和处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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